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,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。按照中央“两个一律”的要求,即对涉黑涉恶案件,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;对黑恶势力“关系网”“保护伞”一律一查到底、绝不姑息。以下科普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的15种类型。
1、出资分红型
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、企业入股分红、合伙经营,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、共同犯罪的。
2、纵容包庇型
利用职务便利,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、条件,纵容、包庇犯罪的。
3、站台撑腰型
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、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、越权执法、违法办案的。
4、打击报复型
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。
5、有案不查型
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、有案不立、立而不侦、有证不取、该捕不捕、该诉不诉,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、撤销案件的。
6、通风报信型
在办案中跑风漏气、泄露案情,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,帮助其逃避处罚的。
7、开脱罪责型
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,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。
8、枉法裁判型
捏造事实、毁灭证据、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、不依法履职、审查核实证据,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、漏诉、漏判或重罪轻判的。
9、追赃不力型
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、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。
10、串通案情型
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,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、串通案情、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。
11、违规吃请型
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,违规给予表扬、记功等考核成绩的。
12、违规减刑型
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、假释、保外就医、监外执行的。
13、帮人说情型
违规违法打探案情、说情打招呼、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。
14、阻挠查处型
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,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、查禁、指控、起诉、审判和怀疑,为其通风报信,隐匿、毁灭、伪造证据;阻止他人作证、检举揭发,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;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;或者阻挠、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;以阻挠、拖延、不履行职责等方法,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,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。
15、打击不力型
其他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。
来源:中国警察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