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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,有法律效力吗?

日期 Date :2019-06-10 发布者 :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:1181次

遇上纠纷要打官司,证据是关键,录音存证是个好主意,那么问题来了......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,有法律效力吗?

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,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八项证据的形式,包括视听资料。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,偷录的录音怎样才能作为合法证据呢?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四十九条规定,对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,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。

总体来说

偷录的录音材料

不能违背以下三个特定条件

①不得(严重)侵害他人合法权益;

②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;

③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
另外

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

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

以增强其证明力。

来源:江西法院、问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