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块木板引发的无罪辩护:刑辩律师的艰难征程
我热爱刑事辩护,却又盼着这类案子更少发生,因为不是每次刑事辩护都能上演绝地大反转。但我始终相信,冤案、错案中,公检搜集的证据必有致命破绽,缺的只是发现它的眼睛。
为了找到案卷里的突破口,我常常忘我工作,放弃许多生活乐趣。不过,看到嫌疑人(被告)减轻刑罚,甚至无罪释放后喜极而泣,一切辛苦都值了。做律师不易,靠的是为弱者发声的情怀,正是这份情怀,支撑我不断攀登职业高峰。
广州某区的林老伯,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那里。2018年10月17日,他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起因是祖辈居住房屋遭执法部门强拆。当时,村民们高呼“风可进雨可进,权力不得进”维权。混乱中,林老伯向人群扔出一块长宽约30厘米的小木板,就因这一举动,他被指控妨害公务罪。
事情得从2018年9月26日说起,因市容市貌治理,街道办发布环境综合整治通告,限村民15日内自行拆除占用公共场地或超出主体建筑的建筑物。可10月8日上午,还未满15天公告期限,多名执法人员就开始强制拆除。村民们看着自家房子要被拆,顿时慌了神,纷纷自发维权,过程中还有村民被按倒在地。林老伯心急如焚,捡起地上木板就扔了出去,也就有了开头那一幕。
为了给林老伯定罪,公安机关拿出大量证据,有多名执法人员被殴打至轻微伤的法医鉴定、证人证言、视频材料等,铁了心要将他送上法庭。11月23日,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林老伯。
这案子不大,却相当棘手。国家高度重视保护执法人员执法和人身安全,公检等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神圣不容侵犯,哪怕只是轻拍执法人员肩头或出言不逊,都可能构成此罪。林老伯扔木板,虽说木板不大,可也算使用了“犯罪工具”,想推翻指控,难如登天。但对刑辩律师而言,困难绝不是退缩的理由。
日本刑法学家平野龙一曾说:“即使行为侵害或者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利益,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。可能的话采取其它社会统制手段才是理想的。”这就是刑法的谦抑性,反之则是刑法的恣意性。
带着寻找真相的决心,王律师一遍又一遍翻看案卷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终于找到了反转的关键:
1. 执法程序违法:街道办强制拆除时,未听取村民陈述申辩,没审核相关建筑资料,也未告知村民享有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,执法失去合法基础,不能认定为依法执行公务。
2. 执法过当:村民抗拒执法时造成部分执法人员受伤,但现场被控制、村民无力反抗后,执法人员继续殴打村民,这属于执法过当,不应被保护。
3. 主观意图难证:要证明林老伯扔木板是冲着执法人员,主观意识很难证明,从客观看,木板抛物线落地,没碰到任何执法人员,当时人群里有执法人员也有村民,公检无法证明他是要扔向谁,结合
林老伯供述,他只是想阻止争执,应认定主观无袭警意图,客观也无袭警行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。
无罪辩护的路向来坎坷。检察院批捕后,王律师马上递交取保候审书和辩护意见。一个月后,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,接着第二次退回,还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。林老伯的儿子忍不住怀疑:“王律师,这么小的案子,检察院还是要把我父亲送上法庭吗? ”
好在2020年7月15日,林老伯收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,被无罪释放。这场由一块木板引发的辩护,平凡又曲折,满是刑事辩护的独特滋味,恰似人生百态 。